自從中央發文,明令整治景觀亮化過渡化,很多城市對景觀亮化工程結舌杜口,能不動工的項目就不動工,能停擺的就先停擺,似乎避開了話題就沒有了問題。其實,只有直面問題,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該亮的“暗區”還是要亮,“太亮”的工程熄了燈火也還是超標,既然這樣,接下來的工作怎么做,才能防止自己所在的城市景觀亮化工程被“抄牌”呢?
做城市景觀亮化工程,無論項目大小,都一定要找一個專業的、靠譜的亮化工程公司。一個專業的、靠譜的亮化工程公司,不唯上、不唯錢,能為亮化工程項目負責,為亮化的夜晚光環境負責,為照明中的人負責。不迎合好大喜功者的亮化需求,不助長竭澤而漁者的亮化氣焰,亮化設計有科學依據,亮化效果有藝術氣息,這樣做出來的城市景觀亮化工程又怎么會被“抄牌”呢?
同時,秉持“三不做”,城市景觀亮化工程一定不被“抄牌”。
1.不做超出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的亮化工程。任何景觀亮化工程都有一定的財政預算,其實際投資超過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定百分比,那自然就是“過度化”或“脫離實際”的建設。并且需要預留一部分運營經費,不然有錢建沒錢亮,明顯造成浪費。專業的靠譜的亮化工程公司不會做超出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的亮化設計,自然也不會因美好的亮化工程而將當地政府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2.不做超出環境承載能力的亮化工程。過度的景觀照明對生態環境會有一定的負面影響,比如影響鳥類和昆蟲的常態生活,影響植物正常的生長周期。一些不負責任的景觀亮化工程越來越缺乏克制,因而近年來有些地方出現了“燒山煮海(湖、河)”的現象,不該亮的都亮起來,造成了嚴重的光污染,也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專業的靠譜的亮化工程公司有著科學的發展理念,不會做超出環境承載能力的亮化工程。
3.不做超出人民群眾心理承受能力的亮化工程。對于確實有亮燈需求的區域,景觀亮化工程可起到提高市民、游客的“獲得感、幸福感”的作用,是受到市民游客熱烈歡迎的。而這種“亮燈需求”,也是與當地經濟發展程度相匹配的,對于人流稀少的區域,建設過多景觀照明設施,本質上是一種浪費,也得不到群眾的理解,并且還會積累社會怨氣,給政府的信譽帶來極大的損害。專業的靠譜的亮化工程公司自然更加注重群眾口碑,在亮化設計上會更貼近民心。